挖眼案被害人求償成功機率 屏縣社會處:恐要不到錢
高樹鄉挖眼案潘姓女被害人傷勢治癒後已出院返家,縣府後續相關的社會安全網補強措施成為議員質詢焦點。 (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高樹鄉挖眼案潘姓女被害人傷勢治癒後已出院返家,今天多位縣議員質詢時除關心縣府對社會安全網的補強措施外,並就被害人有無求償成功的機會提出詢問,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加害人屬經濟弱勢,被害人恐怕是要不到賠償金。
屏東縣議會今天進行縣府各局處業務報告及檢討,縣議員蔣月惠、曾議雄及黃明賢等人接連針對高樹鄉挖眼案,質詢縣府後續相關防制措施,認為許多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及其家庭,因無法承擔長期的住院及治療費用,乾脆就放棄,淪為社會不定時炸彈,內埔及高樹鄉先後發生思覺失調症患者攻擊事件,縣府應痛定思痛,有所作為。
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屏東縣患有思覺失調症的5千多人多數均能正常生活及工作,需要追蹤列管的對象僅百餘人,在發生高樹鄉挖眼案後,縣府已結合社政、衛政及警政等各單位強化社會安全網的運作,包括家庭訪視、治療以及經濟上的協助等,讓患者及其家庭在醫療與經濟上獲得支撐,避免類似暴力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