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沒有「打好打滿」的下場?1200元噴了!
照片為何出現雙圈圈?原來是變換車道未正常使用方向燈,少了一個動作沒有確實,1200元就噴了。(黃姓讀者提供)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黃姓居民接到罰單,乍看違規照片有雙圈圈,還不知所以然,仔細一看罰單原來是「變換車道未正常使用方向燈」;鹿港警方表示,變換車道的方向燈一定要「打好打滿,一旦違規就可能吃上1200元罰單!
黃姓讀者說,他接到罰單的違規照片時,還一度摸不著頭緒,既沒有闖紅燈、也沒有超越停止線,好端端的切換車道,這樣也會被開罰單,罰單照片上頭,還在頭燈部位畫上了兩個圓圈圈,原來他是被檢舉「變換車道未正常使用方向燈」。
這張罰單違規日期是在9月7日上午7點多,當天他要從秀水出發到二水,行駛在彰水路的南下車道時,被前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所檢舉,平常他開車變換車道都會打方向燈,當天可能是一時疏忽,或是方向燈只打一半,總之,違規就是違規,該繳的罰單還是要繳。
鹿港警方強調,鹿港分局轄區所管轄的鹿港鎮、福興鄉與秀水鄉,平均每天根據民眾檢舉所開出的罰單數約為50多張,其中,「變換車道未正常使用方向燈」也是常見的檢舉違規項目。
警方表示,依照規定,變換車道正確使用方向燈必須「打好打滿」,也就是從車子準備要切換車道就要打方向燈,然後確定車子的4個輪子都進入變換的車道後,才能熄掉方向燈,也就是在變換車道的全程都要亮著方向燈,不能太早熄滅,也不能太晚打方向燈,只要民眾上網檢舉並提供行車紀錄器連續畫面,經警方檢視違規確實後,就會截取畫面來開出罰單,依法要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