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光一村案 竹縣府:配合竹市都更政策推動
民進黨與綠黨新竹市議員今天在「警光一村」宿舍前,宣講「濫賣祖產、市民好慘、終結縣市分家」,新竹縣政府發布聲明反駁宣講內容與事實不符。(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針對民進黨與綠黨新竹市議員,今天(29日)在「警光一村」宿舍前宣講「濫賣祖產、市民好慘、終結縣市分家」;新竹縣政府發布聲明反駁宣講內容與事實不符,縣府表示,此案乃配合新竹市都市更新政策推動,改善都市景觀環境,對於合法配住戶每戶發給搬遷補償費15萬元,後續也將持續與現住戶溝通並依規處理,確實保障弱勢戶的居住權益。
竹縣府聲明指出,都市更新為當前政府重大振興經濟措施之一,竹市府在2009年,將警光路宿舍房地劃定為更新地區,且該案地上建物因窳陋不堪,巷道狹窄壅擠、環境髒亂等因素,早已不適合居住,縣府配合竹市都市更新政策推動,改善都市景觀環境,2020年竹市府以正式公函同意縣府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此案房地。
此案房地屬新竹縣早期所有的公有宿舍,目前由竹縣府警察局經管。該房舍依規定配住予警察同仁的眷屬宿舍;但宿舍配住並非得永久續住,而是「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
聲明表示,竹縣府為增進公共利益,配合中央及新竹市主管機關的都市更新政策,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時,依法即可終止配住,現住人應無條件配合騰空收回。對於合法配住戶,雖然目前中央並無相關得予補償規定,縣長楊文科仍然指示每戶發給搬遷補償費15萬元。
聲明指出,此基地範圍有多戶現住人及其配偶均已亡故,並經竹縣警局列管占用在案,竹市議員所言顯與事實不符。縣府強調一定依法行政,後續仍將持續與現住戶溝通並依規處理,基地內倘有弱勢居住戶,後續將責成實施者誠意溝通並擬具拆遷安置計畫,確實保障弱勢戶的居住權益。未來該更新單元的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都需送新竹市政府審議,屆時也請市府一起把關來確保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