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貯存計畫未完全 核二除役環評初審卡關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政府推動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能二廠的2部機組運轉執照將於今年12月及後年3月屆滿後除役,核二除役計畫今日於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進行二階環評審查,但因環委對低放射性廢料物的貯存安全管理計畫、建築物耐震設計基準合理性、氣候變遷因應、舊煤坑道保護措施等方面仍有疑慮,最終決議補正再審。
核二廠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總占地面積約為220公頃,除役計畫範圍約60公頃,核二廠既有的2部發電機組,將分別於今年12月及後年3月屆滿後除役。台電表示,從除役工作前置作業到土地復原,整個除役期程約25年,除役之後計畫保留作為未來電力設施再使用,彌補北部地區電源不充足的問題。
與會的當地民眾表示,萬里居民已經跟核二共處40幾年,後續除役還要再25年,大家最關切的是核廢料將如何處理;新北市政府代表也直言,希望台電宣示,未來核燃料終極儲存設施不會設置在新北市內。
台電表示,規劃將用過核子燃料暫時貯存在廠內的乾式貯存設施,待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啟用後,再進行最終處置。另外,預估運轉與除役低階核廢料各約為6萬2千桶及13萬桶,合計為19萬2千桶。目前核二廠現有2座貯存庫容量合計為7萬9千桶,另規劃於除役期間將再興建1座容量12萬5千桶貯存庫,總貯存量計達20萬4千桶,足以因應除役期間貯存需求。
環委李錫堤指出,地震、火山、海嘯等安全上的影響,用過的燃料棒放在廠裡面,務必確保核能安全;另外,古籍記載1867年的海嘯曾淹到廠區南側的八斗仔聚落,推估溯上高度為海拔15公尺,建議台電檢討評估設置海嘯牆的可行性。環委闕蓓德則說,台電的環說書只有著重在輻射安全,但廠內人員的安全衛生防護及監督管理範圍應更廣泛,不是只有暴露於輻射下,包括空污總懸浮微粒、廢棄物清除的集運管理作為等都應納入考量。
另外,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核二廠區內有日治時期所建的砂山隧道,但台電在環評書僅提到隧道概略位置及北隧道口崩塌,至於在核二廠區內的南隧道口,則稱找不到遺跡;建議應開放北隧道口或讓民間團體進入核二廠調查南隧道口調查,並提出保存因應對策,轉送新北市政府或文化部進行文化資產的保留與審議。
台電則說,有找到隧道,但大部分都在海底,對地面影響不大;環委則說「要避開舊坑道要知道舊坑道在哪裡」,要求台電以圖示呈現舊煤坑道在廠區內的分布位置,並研提相關保護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