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查獲2起違法屠宰雞隻 沒入屠體罰款2萬
加強中秋節食安,台南市政府今日凌晨在玉井區查獲2起違法屠宰雞隻,屠體沒入銷毀,並對違法業者開罰。(記者王涵平攝)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加強中秋節食安,台南市政府今日凌晨在玉井區查獲2起違法屠宰雞隻,屠體沒入銷毀,並對違法業者開罰。
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由農業局、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動保處等單位組成,今日凌晨會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稽查,於玉井區查獲余姓業者違法屠宰雞隻,屠體共13隻計17.25公斤,及於傳統市場內查獲方姓業者販售未經合法屠宰雞隻,屠體共14隻計24.34公斤,依畜牧法對余姓、方姓業者分別裁處罰鍰2萬元。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未於屠宰場屠宰供食用之家禽或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之家禽屠體、內臟者,依畜牧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勿以身試法。
農業局指出,消費者購買畜禽肉時,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可確保來自於合法屠宰場,且經防檢局派駐之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衛生安全肉品,民眾如果發現違法屠宰情事,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農業局06-6326301。
加強中秋節食安,台南市政府今日凌晨在玉井區查獲2起違法屠宰雞隻,屠體沒入銷毀,並對違法業者開罰。(記者王涵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