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府收到17處夜市提交管理聲明書 完成程序者明起可復業
嘉義縣朴子夜市是知名夜市。(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明天起微解封,先前嘉義縣各夜市停止營業,縣府公布防疫規範,讓夜市可重新開放,嘉義縣已有17處夜市提交夜市營運防疫管理表及自主管理聲明書送縣府備查,完成程序的夜市明天起就可重新營運。
嘉義縣府經濟發展處今天已收到大林鎮大林夜市、朴子市朴子夜市、太保市七主宮夜市、後潭夜市、梅山鄉梅山夜市、中埔鄉同仁夜市、吳鳳廟夜市、新港鄉新港夜市、水上鄉水上夜市、溪口鄉溪口夜市、竹崎鄉竹崎夜市、鹿草鄉鹿草夜市、六腳鄉蒜頭夜市、東石鄉廟口夜市、布袋鎮嘉應廟夜市、過溝夜市、番路鄉菜公店夜市17處夜市管理員送交防疫管理表及聲明書。
縣府經發處副處長李雅萍說明,明天起將對營運的夜市進行稽查,針對未戴口罩、邊走邊吃及抽菸者,直接開單舉發;要求攤商落實戴口罩、防護面罩或護目鏡、定時消毒、實聯制、食物遮罩、備貨食材不裸置、禁止民眾穿越攤區、定點或叫號取餐、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規範。
縣府規定,攤商違反相關防疫措施或管理者未善盡防疫責任時,經勸導未改善者將違規一次記1點,每週該夜市累計違規記點達6點,縣府可要求夜市(或特定攤商)下一次營業時間起不得營業,直至改善為止方能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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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朴子夜市是知名夜市。(記者林宜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