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新董事候選名單 教育部6月9日公布
教育部6月9日公布康寧大學新董事候選名單。(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今天召開書面審查初審視訊會議,從群組董事5組及個人董事40人之中,投票選出群組董事2組、個人董事19名進入第2階段,教育部將在6月9日康寧大學視訊座談會時公布新董事候選名單。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說,康寧大學原董事會因未能完成捐資支付台南校區土地權利金承諾,教育部去年7月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法院去年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就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學校師生代表、工會代表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公開徵求董事候選人,共有群組董事5組及個人董事40人交件。
推選小組今天召開視訊書面審查初審會議,投票選出群組董事2組、個人董事19名進入第2階段,6月9日舉辦康寧大學視訊座談會,出席者包括推選小組委員、教職員工生代表、入選第2階段之候選董事、康寧大學校方及教育部相關單位代表,座談重點則是學校代表對董事候選人之期許,以及董事候選人可針對學校校務等進行提問。
推選小組說明初審評選標準,包括辦學理念具教育熱忱、具創見性、具永續發展性;校務發展規劃符合康寧大學教職員生期待、具高度可行性、具永續發展性;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維護能完整保障其權益、符合康寧大學教職員生期待、具高度可行性。
另外,推選小組評選標準也包括經費籌措來源(含捐資承諾),或財務規劃具高度可行性、檢附經費籌措規劃或承諾佐證、檢附經費籌措規劃,或承諾足以維護康寧大學現況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