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億元地主! 塭仔圳重劃區補償費2成未領恐歸公
新北市地政局將於6、7日在泰山區公所發放第三批塭仔圳重劃案補償費與救濟金。(圖由地政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主辦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去年12月及今年3月共進行兩批補償費及救濟金發放,截至4月為止,已發出52億元,占可領取比例77%,仍有2成多、剩餘19億元未領取,其中最大筆約1億元,地政局表示,未領取者將存入專戶保管15年,逾期不領將歸公處置。
地政局表示,目前第一區民眾若要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必須至地政局重劃科進行應備文件審查,審查通過再持領據前往新莊區銀行領取支票,共同持有戶因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需本人到場,必須成群結隊兩地奔波,費時費力。
為節省民眾來回奔波時間,地政局將於6日及7日2天在泰山區公所進行第三批補償費及救濟金發放,與銀行合作提供一條龍式服務,民眾可當場拿到支票。
地政局說,截至目前,塭仔圳重劃區第一區補償費已發放52億元,占可領取比例77%,仍有2成多、剩餘19億元未領取,其中最大筆約1億元,配合自動搬遷期限(9月28日前)剩餘4個月,這是第一區最後一次「集中發價作業」,民眾若未到場領取,款項將依法存入保管專戶15年,若15年後仍未領取,則歸國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