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工地違法被罰30萬 台鐵局:將向中棪公司求償
太魯閣號事故現場。(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針對太魯閣號事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台鐵違反職安法未做好危害告知、承攬管理等部分,擬各將開罰15萬元,共計30萬元。對此,台鐵局表示,該案工程是委由中棪顧問公司進行實質承攬管理,該筆罰金將向中棪公司求償。
職安署指出,台鐵應告知承攬人該處邊坡有翻落可能,車輛機械的性能和行經路線應事先提醒,但是台鐵沒有進行相關作業可能的危害告知。另,台鐵對於工區沒有做好聯繫協調與管制等措施,未做好承攬管理,因此各開罰最高罰鍰15萬元,共30萬元。另對於台鐵288處工地、工程將全面清查,其中48處完成檢查,共計有52個承包廠商有違規情形,開罰金額107萬元,有10個工地被處停工處分。
台鐵局表示,針對職安署勞檢各工程開立缺失,已要求各工程監造單位落實審查承攬商至改善完成,將重複發生缺失列為後續重點查核項目,依約罰款、終止契約或提報101刊登公報。
太魯閣事故肇事工地,經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認定有危害告知及承攬管理缺失將開罰30萬元,因該工程已停工且將與承攬商終止契約,所開缺失將於重新招商後要求新承攬商確實依職安法第26、27條辦理。另外,該工程是委由中棪顧問公司進行實質承攬管理,罰金將向中棪公司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