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遭質疑不周延 宜縣府:現行制度可把關
宜蘭縣有100國中小,每年都會辦理校長遴選,今年宜蘭國小也有辦理。(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今年共有37所國中小辦理校長遴選,24日舉行連任校長審議;不過,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批評,現任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徒具形式,不適任校長淘汰退場機制又不周延,縣府應制定退場機制;教育處回應,歷年校長遴選,因現職校長辦學績效未盡理想,導致其於連任或轉任審議時未獲遴選委員會同意者,有前案可稽,現行制度已有把關功能。
宜蘭縣有100國中小,每年都會辦理校長遴選,今年度共有37所學校辦理,包含壯圍、中華及東光國中,與宜蘭、新生、凱旋等國小,申請連任的校長共有27人,轉任8人。
不過,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指出,依規定,縣府就所屬學校校長辦學績效予以評鑑,以為應否繼續遴聘之依據,但宜縣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計畫多年來因循舊習,缺乏藉由多元化管道,蒐集校長校務經營情況,幾乎淪為作文比賽,致使許多現任校長辦學績效結果全數為優,徒具形式。
教師職業工會說,法規對不適任校長並無明確標準,後續認定過程與退場機制也很模糊,舉例來說,依現行制度,不適任的校長只要換到其他學校,又可以繼續當校長,對宜縣而言,當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辦理方式因循舊習,而不適任校長淘汰退場機制又不周延,將嚴重影響學校的發展,縣府應建立更清楚的規範。
縣府教育處說,宜縣所屬學校的校長,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經依法組成的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再由本府陳請縣長聘任,其行為如有違反相關法令,縣府將以高標準檢視,依法予以相應處置。
縣府教育處說,依據宜縣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的規定,核實予以平時考核及每學年年終成績考核,藉以評定校長的行政與辦學表現,相關獎懲及年終成績考核均有紀錄可稽,每年的校長遴選作業,針對現職校長申請連任、轉任者,均辦理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由縣府教育處各業務單位就平時業務執行成效及管考績效部分進行初評,彙整後再提供予各該年度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複評。
教育處說,歷年之校長遴選,因現職校長辦學績效未盡理想,導致其於連任或轉任審議時未獲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均有前案可稽,可證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確有相當程度的把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