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遏止鳳梨外銷亂砍價 農委會要求收購價不得少於每公斤21元
中國3月起禁止我國鳳梨進口後,反接獲大量來自日本訂單。(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中國無預警以非貿易理由從3月起禁止我國鳳梨進口,消息曝光後,日本許多民眾因感念台灣於311大地震時曾伸出溫暖援手,紛紛搶訂、團購,由於日本訂單大增,為了管控品質,並遏止壓價歪風,農委會首度明文規定鳳梨果品收購價格不得低於每公斤21元,若低於該價格,不會給予任何補助。
因日本對台灣鳳梨熱烈支持,據了解,有許多過去從未出口鳳梨或蔬果到日本的小型外銷商也紛紛投入,屢屢傳出部分外銷業者意圖砍價、以每公斤10元的試圖收購,農委會昨日(9)發公文予蔬果公會,表明為了維持農民合理收益,3月1日到12月20日補助期間,鳳梨果品收購價格不可低於每公斤21元(農委會將再依據產銷情況公告調整),如果低於該價格將不會提供任何補助,也規定在此期間單一外銷業者出口總量(海空運併計)未達6公噸者,不會提供任何補助。
過去農委會對於外銷向來僅提供獎勵金,這次也首度祭出罰則,如果鳳梨出口時沒有符合檢疫標準,或者果品品質有明顯差異、農藥殘留檢驗報告不合格等,還有遭到進口國退運、銷毀或未實際出口拓展市場等情況,該批貨品將不予補助外,如果同一外銷業者在補助年度期間發生該情況2次以上,當年度該業者將無法申領任何補助。
此外,農委會也建立鳳梨出口預報制度,自3月19日起,外銷業者(出口執行單位)最遲應於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含)7日前,向蔬果公會辦理出口預報申請,填寫鳳梨出口預報表單。
外銷業者表示,過去農委會對外銷都只有獎勵,除了沒有規定外銷至少需6公噸才能申領外,也首度規定若業者違反規定,將領不到補助金,十分肯定農委會作為,認為能有效遏止部分炒短線商販。
依農委會截至3月9日下午5時統計,目前外銷與海外訂單(含團購)為10500公噸,距目標外銷3萬公噸已達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