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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會選舉》以前都可以!競選連任被指資格不符 頭城農會理事告農會

    頭城鎮農會現任理事劉讚添(左)、代表林文淵(右)送件登記參選下一屆理事選舉,被判定資格不符,兩人遞狀告上法院。(記者蔡昀容攝)

    頭城鎮農會現任理事劉讚添(左)、代表林文淵(右)送件登記參選下一屆理事選舉,被判定資格不符,兩人遞狀告上法院。(記者蔡昀容攝)

    2021/02/23 21:18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頭城鎮農會理事劉讚添、會員代表林文淵登記參選下一屆理事,被判定資格不符;兩人質疑,以前參選資格都符合,為何現在卻不符,赴宜蘭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確認資格存在。農會解釋,一切依規定執行,靜待司法結果。

    依據農會選舉法相關規定,理事候選人必須連續持有6個月以上、面積0.4公頃以上的農業用地(農、林、漁、牧),並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理事長、常務監事、總幹事、縣農會代表、主管機關派員組成。

    劉讚添說,他提出與過往相同的土地登記,也有實際務農,為何2017年可以登記理事還選上,今年卻不能;林文淵批評,審查委員沒有空照圖,現場勘查也沒有通知他們到場,就認定資格不符,非常不服氣。

    兩人質疑,頭城鎮農會「當權派」球員兼裁判,同時為參選人又是審議委員,利用職權剷除異己,未能回避職權與自身利益,失去正當性,他們到法院遞民事訴訟狀,循法律途徑認定是否具備候選資格。

    農地面積認定新規定入法

    頭城農會總幹事吳立民回應,農委會原本僅以公文函示,若有部分土地非供農業生產使用,整筆土地就不納入計算;2020年這條規定正式入法,變成明確的審查規定,所以今年審查必須嚴格落實。審委會現勘期間,也有使用手機定位,並拍攝現場照片。

    吳立民說明,林文淵僅有一筆0.2公頃土地合乎規定,其他土地分別因為出租供便利商店開業、雖有蓮霧樹但長滿山蘇等蕨類,明顯多年未照顧,審委會判定不符規定;劉讚添的2筆土地,部分區塊未種植農作物或長滿雜草,不符規定,合格土地未達0.4公頃。

    農會選舉會員代表剛落幕,45名會員代表,每人9票,選出9名理事,再由理事推選出理事長,聘任總幹事。頭城鎮農會理事長林金龍連任2屆任滿,新一屆理事長由誰上任引起討論。

    審委會認為,劉讚添部分土地沒有從事農業活動。(頭城鎮農會提供)

    審委會認為,劉讚添部分土地沒有從事農業活動。(頭城鎮農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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