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不准漲停車費 中市交通局:要求各停車場依規定收費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春節前夕已先通知各停車場業者須依核定費率收費,春節期間也會加強稽查。(圖由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有很多地方假日停車費令人咋舌,遭人詬病;交通局表示,為避免停車業者任意哄抬費率,春節前夕已先通知各停車場業者須依核定費率收費,春節期間將再加強稽查民營路外停車場。
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若業者違規經營依法可處最高1萬5千元罰鍰,如繼續違規,可再處30萬元以下怠金,並得連續處罰且廢止停車場登記證,切勿心存僥倖。
葉昭甫表示,台中市政府日前已通知各停車場業者春節期間須依核定費率收費,並將當日收費標準公告於停車場入口明顯處;交通局也已將停車費率公告於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站( https://pse.is/3cdynm ),供民眾查詢,保障消費權益。
民眾也可下載「台中交通網」APP,除能即時查詢停車場剩餘格位,也可掌握各停車場核定費率,如遇超收可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或可拍照存證將照片及發票送至台中市停車管理處檢舉,市府將依法裁罰;他強調,市府春節期間將不定期稽查熱鬧商圈與停車熱點,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交通局提醒,台中市路邊汽機車收費停車格以及公有路外無柵欄機管制平面停車場,2月11日至15日暫停收費,具柵欄機管制的平面及所有立體停車場則維持正常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