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操場禁輪椅族進入 議員要求北市府研議開放
吳沛憶舉例,台北市教育局轄管的天母運動公園田徑場,以保護跑道為由,限制輪椅進入,僅於身障相關賽事前開放選手申請練習。(吳沛憶辦公室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多處公共設施場所開放民眾使用操場,台北市議員吳沛憶卻發現,部分操場卻出現禁止輪椅族使用的規定,她質疑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要求市府開放公共設施場所的操場,提供輪椅族使用,避免輪椅族權益受損。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校園不是公共設施,主要功能為教學,沒有違反《身障法》問題,經校方評估教學與開放空間能夠區隔、跑道夠平整才會開放民眾休閒使用,另有些是田徑選手重點栽培學校,使用頻繁所以未開放民眾使用。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公共設施場所營運者,不得使身心障礙者無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
吳沛憶舉例,台北市教育局轄管的天母運動公園田徑場,以保護跑道為由,限制輪椅進入,僅於身障相關賽事前開放選手申請練習,另外,台北市有210所國中、小學內,竟也有39所學校限制輪椅族使用。
吳沛憶發現,體育局轄管的市立田徑場並未針對輪椅族使用加以設限,按照體育局在體育設施管理上的專業,足以證明保護跑道並非限制輪椅族使用操場的合理理由。
吳沛憶強調,身障朋友因生理限制,可運動空間已較一般民眾限縮,市府應秉持鼓勵身障朋友運動的精神,擬定公有場所操場統一管理辦法,全面開放輪椅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