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委員竟列廠商成員名單 桃機第三航廈招標又重來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土建工程標中的第二階段規格標,因共同投標廠商Samsung C&T Corporation/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將評選委員列入其工作成員名單中,違反「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1條規定,因此,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將依採購法規定,不予決標給該共同投標廠商。
機場公司表示,第三航廈土建工程第二階段規格標於110年1月18日上午10點截止投標,Samsung C&T Corporation/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標,參與第二階段規格標。經當日下午2點規格標開標後,該廠商通過審查;不過後續經本案工作小組於進行審查時,發現該共同投標團隊之服務建議書內容,將本工程最有利標評選委員列入其工作成員名單中,違反「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1條規定,現在確定不會決標給該廠商。
不予決標後程序要如何處理,機場公司表示,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儘速檢討辦理方式,持續推動本工程。據了解,機場公司將內部討論評估後,再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討論,看要全部程序重來一遍,還是可以從中間再進行標案;但希望能夠壓縮相關時程,讓資格加規格審查能在3個月的時間內完成,使工程順利推動下去。
至於重新招標程序後,該廠商是否還能來參與投標,機場公司表示,理論上該廠商是符合投標資格,只是不應該將評選委員名單中的人員列為其工作人員,因此,應該還是能夠來參與投標。
交通部官員私下表示,該名評審委員年紀超過75歲,相當資深,是工程、捷運方面具深厚經歷的專家,他去年12月以個人因素請辭評審委員,當時沒有追問他為何要辭以及後續是否有要到哪邊工作,沒想到在審查時發現,他竟然到廠商那邊當顧問,工作小組人員全都傻眼;私下詢問,他回答說,沒有注意到最新法規,不知道辭職評選委員也不能到廠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