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東華大學對抗多月 許冠澤如願拿到「遲了半年」的畢業證書
東華大學近日發出公文要許冠澤返校領取學士學位證書。(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數年前環島反馬政府黑箱課綱青年、國立東華大學前學生會會長許冠澤,為了抗議東華校方對全校學生機車違停之不合理規定,故意不繳清罰款,致大學畢業證書被扣住,他為此和東華大學打行政官司,還差點讓已經考上的台大城鄉研究所無法註冊,幸好台大校方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同意讓他完成註冊,而東華大學近日在教育部訴願會裁定之前退讓,發出公文要許冠澤返校領取學士學位證書。
許冠澤是東華大學去年應屆畢業生,他表示,東華學生會長期跟東華大學校方溝通校內機車違停之罰錢不合理規定,卻溝通無效,他們為此拒絕全數繳完罰金,校方不准他們辦理離校手續、不發給他們畢業證書,已影響他們後續升讀研究所或就業的權利,但依學位授予法規定,離校手續不應成為畢業條件,他們3位受害學生因此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許冠澤在收到東華大學公文後表示,收到遲了半年的畢業證書,心情五味雜陳,東華在訴願結果公告前夕,同意他們領取畢業證書,選擇在「訴願結果公告前夕」才讓步,是東華知道自己理虧、敗訴的機率極高,如果敗訴就得修改校內學則,相關違法規定都要廢止,但發出畢業證書,兩造雙方爭執的「爭點」就消失,教育部訴願恐做出「程序不受理」決定,東華就能繼續讓校內規定維持原樣。
許冠澤表示,東華發學位證書給他的這紙公文,證明了學生即使不辦理離校手續,完成畢業條件就應該拿到畢業證書,呼籲東華與全台灣所有大學畢業生,只要達到學位授予法所要求的畢業條件,不用辦理離校手續,就應該去領畢業證書,這是畢業生的權利,學校拒絕就走行政救濟,大家自己的權利要靠自己保障,他也感謝好友的支持,是他堅持下去的動力,至於罰款未繳清部份,他會用最適當的方式處理。
許冠澤為了抗議東華校方對全校學生機車違停之不合理規定,故意不繳清罰款,致大學畢業證書被扣住,他為此和東華大學打行政官司,東華大學近日在教育部訴願會裁定之前退讓,發出公文要許冠澤返校領取學士學位證書。(許冠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