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 桃園計程車每趟加收50元,機場加收100元
桃園市春節計程車運價每趟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則是加收100元。(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今天公布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辦法,其中市區部分,除按原訂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搭乘計程車務必全程配戴口罩,確保駕駛與乘客安全。
交通局劉慶豐表示,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12月7日0時至2月16日24時止,共計10日;桃園市計程車現行起程運價為1250公尺以內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時速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另機場排班計程車則是按1250公尺以內10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結算後加收15%,至於延滯計時收費仍為每80秒加收5元。
劉慶豐說,計程車駕駛人依計費錶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越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2月6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為2月7日凌晨1時,仍不得加價。
民眾如果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或乘車收據等相關資料,向1999桃園市民諮詢服務專線反映或332-5368檢舉,另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