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回美麗灣!台東縣府擬標售49筆縣有地籌財源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經仲裁,裁定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買回建物主體,縣府為籌措購回經費,處分21處共49筆縣有地案,經台東縣議會同意,將續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送行政院核定,核定後5年內委由專業估價師估價,分批辦理公開標售,第一批約在明年4月開始辦理公開標售。
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處表示,處分土地多為縣府清理市區老舊不堪公有房舍後所釋出土地,原有老舊破損房舍,影響市容觀瞻及影響環境衛生外,土地利用效益亦低,為改善市容、提升環境品質,近年來積極清理市內閒置公有房地,包括光明路中央市場旁(原市公所宿舍)、縣府前方舊空軍宿舍、志光補習班旁(火災後清理出之土地)、信義路(舊稅務局宿舍)、復興路(舊空軍宿舍)、寶桑路(原林務局宿舍)、舊寶桑派出所等。
另外,縣府近期也將標售臨海路旅服區重劃抵費地共2筆土地,還有利嘉工業區4筆地上權、1筆標售案,鹿野工業區1筆土地地上權案,歡迎有意民眾與業者參與投標。
縣財經處長盧協昌表示,美麗灣買來經費原來協調是在明年6月30日支付,屬無息的,昨又做協議分2期支付,第1期是3月底,第2期則是6月底,實際數額還在協調,不過買回的經費在仲裁中並未說明還款的時間,雙方協調結果大略如此;縣府的財務調度如土地款項尚未入縣庫前,會先以舉借方式向銀行貸款先還,因為如果不還,超過一天就必須給付每日5%的利息,對縣府而言是沉重的負擔。
盧協昌表示,處分土地公開標售,第一批預訂在明年4月,因為在相關法令程序上縣府有5年的時間,不會一次都處理完畢,因有部分土地必須做好相關文件與程序上的整理,估計3年左右,而且不可能一次全部賣,賣不掉的就留下,再思量後續用途,目前外界詢問度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