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反擊中央: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
台北市明倫社宅推出44坪月租4萬500元引爆爭議,今天也被中央質疑,台北市都發局今天發出聲明,指中央社會住宅政策應務實面對問題,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改變社會住宅自償率自算公式,結果明倫社宅推出44坪月租4萬500元爭議而今天被中央質疑,對此,台北市都發局發出聲明,指中央社會住宅政策應務實面對問題,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還籲請中央修法,財源長久穩定才能穩定社宅存量。
對於營建署表示社會住宅租金標準已有明文規定一事,都發局表示,北市府目前社宅定價過程會委託專業估價師查估周邊市場行情,經衡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目前明倫租金定價標準,實收租金約為每坪每月842元,至於營建署所稱市價8折是中央與多數市縣的基本原則,市府則建議因「市價」2字概念不明確,比準物件是以新成屋或中古屋為標準?都將造成解讀上之差異,中央應有更明確的標準。
都發局還批,社宅仍有房地稅成本,營建署完全排除與事實不符,營建署說明社宅屬公有公用之土地與建物,原本就無需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一節,但依目前住宅法第22條規定,社宅租稅優惠實施年限為自住宅法修正公布實施日起5年,屆期行政院得延長1次為限。
都發局說,就現行條文規定來說,最長僅有10年免稅,未來北市府住宅基金營運仍須負擔社會住宅稅賦成本;籲請營建署應就事論事,不應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更應針對住宅法有關社宅免稅條文規定訂立更長久的規劃,使地方財務規劃更臻完善健全。
都發局重申,北市府已有訂定分級收費政策;另外,社宅興建需有永續規劃觀念,財源長久穩定才能持續增加社宅存量;興建量少時財務問題不會浮現,興建戶數越高財務負擔將更趨沉重,北市住宅基金投資興建社宅,並且以融資舉債籌措興建經費,支出龐大,更須審慎思考、務實面對,期盼中央地方能協力朝向居住正義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