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聲請假處分被駁回後抗告 最高行完成收案、分案
2020/12/09 12:2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先前審議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以7比0全數通過「不予換照」,中天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許可取得事業執照」假處分,北高行本週一駁回聲請,中天提出抗告,北高行昨收到抗告卷,今日上午檢送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今表示,上午已收案並完成分案,近日做出裁定。
中天的假處分聲請有2大訴求:「暫時許可中天新聞台衛廣法廣播事業執照」、「不得許可或同意有線電視系統對第52頻道的規劃申請」,北高行上月30日開庭,本月7日裁定駁回中天所請。
北高行認為,中天可將新聞台原有人員、設備,用於製作中天綜合台、娛樂台等節目製播、發行,持續經營,至於減少的營業收入與商譽損害,也非不能以金錢等方式補償,難以認定具急迫性;且新聞媒體應受主管機關依法監督,若准許其聲請,形同讓中天藉由假處分,迴避國家的監理權,駁回所請。
至於中天「保留52頻道」的主張,北高行認為保留頻位屬「私法」關係,行政法院只管轄公法案件,此項請求不符行政訴訟要件,因此也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