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下架》中天爭事業執照敗訴 北高行駁回聲請
中天不服新聞台申請換照遭NCC駁回,遞狀要求「暫時許可取得事業執照」,並禁止其他業者就「52頻道」提出規劃申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駁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天不服新聞台申請換照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開打法律戰,遞狀要求「暫時許可取得事業執照」,並禁止其他業者就「52頻道」提出規劃申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火速分案後並於今日作出裁定,合議庭駁回中天聲請。可抗告。
北高行上月30日首度開庭,由審判長為許麗華、陪席法官孫萍萍、受命法官陳雪玉共同審理。
中天律師團在庭重申2點聲明:1是「應暫時許可中天新聞台衛廣法廣播事業執照」,2為「不得許可或同意有線電視系統就第52頻道所為頻道規劃申請」。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方伯勳強調,今年10月26日,NCC違法中止聽證會,同時未讓中天就鑑定結果表達意見,駁回中天換照申請明顯違法。
不過,NCC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方瑋晨當庭強勢回應,NCC依法審核後駁回中天換發執照申請,且同一頻道在不同業者原本就有不同頻位;又中天新聞台在2014年12月12日取得6年執照至今年12月11日,而當時換照處分與頻位(指52台)無關,NCC無法事先指定頻位,故非本訴可執行標的,聲明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