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計程車記得要收據!運將未按表收費 屏東開出20多張罰單
屏東監理站人員向計程車司機及乘客宣導,務必按表收費,以免產生紛爭。(屏東監理站提供)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地區計程車未按表收費情形屢遭民眾投訴,屏東監理站陸續開出20多張罰單,未跳表收費一律重罰9000元,並提醒乘客下車時一定要索取車資收據。
屏東監理站指出,屏東地區計程車收費標準為「起跳運價」1.5公里100元,「續跳運價」每250公尺加收5元,計程車司機未按表計費及未列印乘車證明,依公路法處9000元罰款。
監理站表示,只要搭乘計程車,不論乘客是否提出需求,司機都得列印乘車收據給民眾,這不僅是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的權益,也有助於計程車駕駛與民眾產生爭議時釐清責任,保障乘車雙方權益。
監理站同時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若有不合理收費或其他不當行為時,請記下計程車的車號及司機姓名等,註明時間、地點及經過情形,該站若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