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鯊魚即起禁捕! 陳吉仲:永續漁業資源與國際接軌
「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即起正式實施。(圖擷取自_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首次上稿 11/10 23:04
更新時間 11/11 06: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委會漁業署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10日公告實施。對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解釋,台灣過往捕獲上述魚種的數量不多,因此禁捕不會對沿近海漁業造成衝擊,而此修法對台灣漁業資源永續有積極正面的意義,除了促進台灣漁業永續,更能提升我國的全球漁業形象。
漁業署7月預告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10日公告實施,即日起禁止捕撈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意外捕獲時應立即放回海中,並於返港時主動通報漁獲資訊,捕獲未依規定放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陳吉仲在臉書發文指出,過去台灣每年捕獲的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數量並不多,因此禁捕也不會對我國的沿近海漁業造成衝擊。
另外,海洋委員會在今年6月將瀕臨絕種的鯨鯊和鬼蝠魟列為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保護。在此之前,農委會則分別在2016年及2018年以「鯨鯊漁獲管制措施」及「鬼蝠魟屬漁獲管制措施」將此2魚種列為禁止捕撈、持有或販賣之漁獲。對此,陳吉仲肯定海委會作法,「如今保護強度再升級,對於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永續,有非常大的助益。」
陳吉仲說,大白鯊、象鮫、鯨鯊、鬼蝠魟等魚類,都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或「瀕危」的等級。這次禁捕公告,旨為保護海洋大型珍貴魚種,增進海洋生物多樣性,並促進台灣沿近海漁業永續,除了與國際海洋保育接軌,更能提升我國的全球漁業形象。
「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即起正式實施。對此,陳吉仲指出,對台灣漁業資源永續有積極正面的意義,除了促進台灣漁業永續,更能提升我國的全球漁業形象。(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