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手寫罰單字好美 網友:好想遇到妳
黃姓民眾被檢舉佔用機車停等區,他大讚手寫罰單的女警字很漂亮、很療癒,不少網友附和。(黃姓民眾提供)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草屯鎮黃姓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被檢舉停等紅燈佔用機車停等區,罰單由草屯警分局1位女警手寫,字跡端正娟秀,黃姓民眾苦中作樂大讚這位女警「字好療癒」,結果大家的回應大歪樓,很多人稱讚「字好漂亮」,也有人「好想遇到這位女警」。
南投縣草屯鎮交通違規檢舉案非常多,30日有1位黃姓民眾在地方臉書社團「草屯人」PO出他的交通違規罰單,指這是被檢舉的違規罰單,提醒大家不要在停等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不然荷包就會失血。
由於近來員警開罰單的字跡被網友大加討論,黃姓民眾也不忘稱讚手寫罰單的女警,字寫得好漂亮、好療癒,真想看一下本人。
黃姓民眾的PO文引起草屯、南投的網友熱烈回應,有人認為本來就不該佔用機車停等區;有人則提供自身經驗,指有時前方的車輛左轉時猶豫不決,跟在後面的車就可能紅燈亮時剛好停在機車停等區而被拍照。
更多網友則是附和黃姓民眾,紛紛稱讚手寫罰單的字非常漂亮,回應整個大歪樓,還有人很想遇到這位女警。
黃姓民眾提供本報罰單和被檢舉拍到的違規照片,再次強調,自己以前住台北市、戶籍仍在台北,過去在都會區「佔用機車停等區」被開罰單的不少,而在草屯鎮較少遇到,因此才會PO文提醒草屯民眾注意。
據了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黃姓民眾要被處9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黃姓民眾在草屯鎮中正路與炎峰街口被人拍到停等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黃姓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