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自治條例已過但保育委員會無下文 市議員批市府只想搏美名
石虎自治條例已過,但是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至今無消無息,市議員批市府只想搏取美名(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石虎保育條例上路近3個月,市議員張家銨今天痛批市府宣稱「無縫接軌」,但是至今尚未提出有關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生態服務給付獎勵及損害補償辦法,根本只想搏取美名。
農業局長蔡精強原本表示下會期會提出,張家銨強烈反對,蔡精強才表示會在下個月提出草案。
「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3個月前完成立法,是繼苗栗縣後,成為全國第2座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
張家銨今天在市議會指出,石虎保育條例通過7月通過,至今已3個月,然而農業局尚未提出有關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生態服務給付獎勵及損害補償辦法的具體政策內容,並質疑市府只想獲得美名,沒有具體落實條例精神。
張家銨表示,當時農業局長蔡精強承諾,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實施後,將設置石虎保育委員會,並訂定生態服務獎勵辦法,提高民眾參與改善石虎棲地的意願,但至今沒消沒息。
張家銨痛批,台中市有多個委員會,設置委員會有前例可循,為何市府至今未提出。
全台石虎剩下不到500隻,是臺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張家銨要求農業局應盡速提出具體落實的策略方法,除保護石虎、保障石虎棲地,也須促使更多人願意保護石虎,達到生態保育以及經濟發展多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