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幼園1歲男童身上瘀青 教局︰收托未滿2歲幼兒開罰
男童身上有刮傷。(記者張軒哲翻攝)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大安區一所私立幼兒園傳出1名1歲多男童遭家長質疑在園內受傷,身體有瘀青跟割傷,園方稱監視器故障。幼兒園向家長強調,都是誤會。今日台中市府教育局稽查,園方教師帶孩子們校外教學,都沒人在,吃了閉門羹。
教育局指出,對於該幼兒園疑似發生虐童情形,市府絕不容許教保服務人員有任何不當對待行為,目前已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教保員若確實違反兒少法第49條規定,出現兒虐情形,將依規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通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另外,幼兒園部分,若有任何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將依情節輕重依法裁處,包括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或廢止設立許可等。
此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定招收人數限制規定,「幼兒園」收托對象為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由於該幼兒園收托未滿2歲幼兒,已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最重裁處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