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業者非法存放「丙烯酸乙酯」外洩惡臭 環局開罰並送辦
倉庫放置數十藍色鐵桶。(記者蔡清華翻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鳥松地區昨天深夜傳出嗆鼻惡臭,查出業者非法租用倉庫存放化學物質,初判為「丙烯酸乙酯」,深夜成立空污應變小組漏夜監控,今日凌晨1時18分已將洩露點完成覆蓋吸油棉及帆布後,異味已大幅降低,今早再委請清除業者迅速將異味廢棄物運離該廠址,環保局將依空污法處以10萬至500萬罰鍰外,並移送檢方偵查,追究其刑責。
高雄市鳥松地區昨天深夜傳出嗆鼻異味,環保局接連接獲多起投訴,調查發現一處倉庫非法棄置數十桶藍色鐵桶,桶內黏稠液體洩漏產生異味,初步判定為「丙烯酸乙酯」,環保局立即成立空污應變小組,漏夜監控中。
經查,丙烯酸乙酯是一種塑化工業單體原料,有高度可燃性與毒性,為疑似致癌物質,其蒸氣有明顯刺激性氣味。
環保局表示,昨天深夜在鳥松區中正路一間倉庫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因裡面有一些化學品已傾倒造成異味,環保局人員漏夜處理中,目前先以帆布暫時覆蓋,避免臭味持續逸散。
由於,該地區吹微弱東風,風速每秒2公尺,異味區位於上風處,隨著東風往下風處擴散,深夜異味範圍擴大,環保局立即啟動空污應變小組,並由高雄科技大學南區毒災應變諮詢中心主任陳政任博士現場親自指導應變。
環保局表示,今日凌晨1時18分已將洩露點完成覆蓋吸油棉及帆布後,異味已大幅降低,今早再委請清除業者迅速將異味廢棄物運離該廠址,送交處理業妥善處理。
經查,該場址承租人違法棄置廢棄物產生異味惡臭,環保局除將依空污法處以10萬至500萬罰鍰外;該行為人未依規定申請相關清理廢棄物之許可且任意棄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以下罰鍰,並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偵辦,刑事罰則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稽查人員抵達現場。(記者蔡清華翻攝)
工作人員以帆布覆蓋。(記者蔡清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