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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國小狼師誘拐女童交往 教評會:解聘、終身不得任教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9月2日陪同女學生父親召開記者會,揭發狼師。(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9月2日陪同女學生父親召開記者會,揭發狼師。(資料照)

    2020/09/16 19:12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國小發生狼師畸戀就讀四年級的10歲女童,不時到外縣市出遊及租屋處內,親親抱抱、撫摸大腿內側,時間長達4年,家長氣得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揭發該起違背人倫的事件。校方今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認定該師違反教師倫理,會中決議解聘該名教師,終身不得再任教師,會議報告一併提報北市教育局審查核定。

    許淑華本月2日偕同國小女童父親出面召開記者會,女童父親控訴,狼師現年35歲,在國小任教7年,4年前就開始纏他小女兒,他大女兒直到今年7月4日才發現妹妹竟有不尋常的鑰匙,此事才東窗事發;許淑華當時在記者會中公布父親與受害女童的對話錄音檔。

    女童父親說,最扯的是,狼師竟在深夜11點到他家找小女兒,還到小女兒現在就讀的國中找人,他非常擔心女兒被拐走,已造成他無限壓力,狼師至今仍千方百計要騷擾女兒,想問市長柯文哲「學區還安全嗎?」這種人根本不該出現在教育界,應嚴禁任教,否則又到安親班繼續伸狼爪。

    學校於上週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包括3名外聘委員,調查討論此案,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陳素慧指出,性平會結論是涉及老師身分權益的變更,亦即是該師不得再任教師;據了解性平會最後開會的建議是解聘該師、4年內不得再聘。

    學校今日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規定將該師解聘,校方教評會認為該師不應該此行為,從嚴認定,不採納性平會的決議,直接將該師解聘且終身不得再任教,喪失教師的資格。

    教育局科長鍾德馨表示,目前正在等學校提報教評會的會議報告,畢竟解聘事涉重大,教育局人事單位將審查教評會相關流程、核對資料是否達到法律要件等,審查核定後就會登陸不適任教師系統,未來學校不能再聘用該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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