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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非法外籍人士恐遭罰75萬 北市勞動局籲先查證再上工

    勞動局提醒雇主,應徵外國人要先查證件,否則可能遭罰15萬元至75萬元,非當事人。(資料照)

    勞動局提醒雇主,應徵外國人要先查證件,否則可能遭罰15萬元至75萬元,非當事人。(資料照)

    2020/08/24 16:39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最近發現一家小吃店聘用非法工作的外籍人士,開罰雇主15萬元。雇主無奈表示,勞工應徵時自稱是嫁來台灣的越南籍人士,出於信任並沒有檢查相關證件,結果卻受罰。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雇主,應徵外國人要先查證件,否則可能遭罰15萬元至75萬元。

    小美經營的小吃店深獲消費者喜愛,日前因人手不足張貼徵人啟事。某日有一位自稱嫁來台灣的越南籍人士前來應徵,小美未查驗證件就請她隔日來上班。一個月後移民署上門稽查,核對身分資料才發現,這位外籍人士其實是逃逸移工,雇主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15萬元罰鍰,逃逸移工也被罰3萬元罰鍰。

    陳信瑜說,現在常有外國人面試自稱是新住民或學生,店家疏於查驗證件就讓外國人上工,被查獲時才驚覺被騙。她呼籲雇主,應徵新住民時須核對應徵者的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如果應徵的是僑外學生,須核對學生證、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函正本,確認證件是本人持有、以及證件效期等資料後,雇主也要拍照或影印留存影本。

    勞動局提醒,未經雇主申請許可即非法工作的外國人,會被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雇主若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或非法聘僱外國人,會被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若5年內再違法,還會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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