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抓噪音車 環保署:沒不當駕駛或改裝就不怕抓
對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高噪音的汽機車,環保署說,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環保署提供)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為管制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環保署規劃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高噪音的汽機車,但有民眾擔心儀器準確度及是否易遭環境背景噪音干擾等問題;環保署回應,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環保署為擬定未來管制音量值,分析近年全台陳情案件,主要集中於鄰近民眾住宅速限介於30至70公里的市區道路;彙整近年各廠牌車輛審驗測試數據,其中,在全油門狀態下,時速50速度時都未超過86分貝;時速50至70時未超過90分貝。
環保署說,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且考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用途是作為裁處舉證,環保署已另預告訂定「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明確規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之認證程序及標準,未來相關科技執法設備必須經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認證符合前述規範,才能做為裁處執法工具。
此外,針對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量測過程是否易遭背景環境干擾問題,環保署已規範量測過程需持續紀錄背景噪音,針對量測結果會進行背景修正程序,明確釐清實際噪音源貢獻量,確保被量測對象的權益。
環保署說,本次修法草案預告期間至109年9月4日止,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環保署將廣納相關意見,審慎評估修正草案內容,以確保本次修法內容務實可行,並兼顧環境安寧及車友用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