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占排水溝被追繳近百萬補償金 南投商業會:不合理
南投市民權街區域排水系統上方的房子,就是南投縣商業會的辦公室。(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商業會創建迄今已70年,惟座落於南投市民權街24號的辦公室,下方有1條區域排水系統的排水溝,最近遭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南投辦事處認定涉及非法占用此國有土地,並被追繳5年總共98萬6652元的補償金,且若未依規定完成合法租賃契約,日後恐面臨被拆屋還地的命運,令商業會覺得相當不合理,將據理力爭捍衛本身權益。
「南投縣商業會」位居縣內基層商業職業公會的龍頭角色,配合城市發展,1956年才將辦公室從原來的南投市民族街搬遷至現址,也才造就今日民權街上至彰南路,下接南陽路、育樂路的菜市場商圈。
當時辦公室建造時,從公所迄縣府也都樂見其成,一來區域排水功能不受影響,其次,也達到遮掩排水溝的市容美化效果,如今卻變成非法占用國有地,實令人難以接受。
南投縣商業會指出,據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南投辦事處資料,該會涉及占用的排水溝面積144平方公尺,被追繳5年的補償金總共98萬6652元,換言之,每月租金約1萬6445元,試問誰願付白花花的鈔票承租毫無經濟價值的排水溝?
商業會進一步表示,對於國產署清查所管國有土地有無被非法占用的動作,該會也十分支持,但也不可忽略時空背景及該會為了地方發展的動機,因此,除了向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執行長蔡培慧陳情以外,也將依循法令力爭到底。
據財政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第6點規定,占用人為中央政府機關(含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者,免收使用補償金,其次,占用人若為地方政府機關,且占用作公共設施供不特定人使用而無收益者,同樣免收使用補償金。
南投縣商業會說,該會扮演政府與基層公會聯繫、溝通的平台角色,並非營利性質,且被認定占用的排水溝,更毫無任何利潤可圖,盼國財署能比照上述要點法外施恩,撤銷巨額的98萬餘元的補償金。
針對該案,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執行長蔡培慧表示,「法」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尤其,身為公部門的執法人員更應懂得因地制宜的道理,才不致於衍生民怨,因此允諾在兼顧情理法的前提下協助處理,盼能有個圓滿的結果。
南投縣商業會辦公室位於民權街菜市場商圈。(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市民權街區域排水系統上方的房子,就是南投縣商業會的辦公室,被國財署認定涉及占用排水溝及追繳巨額補償金,令會務人員難以接受。(記者謝介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