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全面體檢調整紅黃燈時間 避免造成堵塞降減車禍率
高市全面體檢調整號誌燈紅、黃燈時間,避免造成堵塞降減車禍率。(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路口號誌燈攸關交通事故,有鑑於駕駛人當路口燈號轉換黃燈後,未衡量路口距離採取適當減速停車作為,仍繼續前行,以致紅燈期間未能完全穿越路口,造成與其他行向綠燈起步車流阻塞,交通局全面體檢,8月底前完成檢視,適度調整增加號誌路口全紅時間,以確保通行車輛及行人擁有充裕時間安全通過路口。
交通局指出,依據交通部部頒「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31條號誌之燈號變換規定,行車管制號誌之黃色燈號時間設定,行車速限50(公里/小時)以下黃燈3秒、行車速限51至60(公里/小時)黃燈4秒及行車速限61(公里/小時)以上黃燈5秒;另行車管制號誌在黃色燈號結束後,應有1秒以上之全紅時間。
此外,號誌燈全紅時的秒數計算,將視路口幾何條件而有不同,依近端停止線至遠端路段起點、平均車長、車速等計算因子設定全紅秒數,以大順、大豐路口為例,大順路南北向轉換清道時間為6秒,黃燈4秒加全紅2秒,以大順路南北向路口寬約40公尺、速限50公里計,全紅時間2秒設計符合規範。
市府發現此一路口,用路人常有搶黃燈行為,為加倍保障通行人車安全,交通局已再調整號誌時間,增加全紅秒數至4秒,交通局8月底前全面檢視市區道路號誌路口通行秒數,適度調整增加號誌路口全紅時間,以確保通行車輛及行人擁有充裕時間安全通過路口。
交通局將針對交起點、平均車長、車速等計算因子設定全紅秒數和黃燈秒數,8月底前將完成全市號誌路口清道時間檢視調整,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循號誌指示行止,勿搶黃燈、闖紅燈,以確保通行路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