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環評案 環團提告敗訴
環保署通過觀塘環評案,環團提告請求環保署依新事實、新證據撤銷並廢止原處分,遭北高行駁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環保署日前通過觀塘環評案,環保團體憂心開發基地影響柴山多杯孔珊瑚及台灣白海豚等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出沒,提告請求環保署依新事實、新證據撤銷並廢止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環團敗訴。可上訴。
環團為了位在觀塘工業區的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興建工程(俗稱大潭藻礁案)幾度發起抗爭,幾經訴願要求環保署廢止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歷次環評處分,卻遭行政院駁回,故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環團主張,開發基地存在柴山多杯孔珊瑚及台灣白海豚棲息等保育類野生動物,環保署卻未因新事證而重作環評,故原處分有誤,環保署應依法廢止。
但北高行稍早發新聞稿指出,環團主張有柴山多杯孔珊瑚及台灣白海豚存在開發基地,是在環保署作成原處分後才提出,非行政程序法中所稱「新證據」。
且即便依環團主張,開發基地存在柴山多杯孔珊瑚及台灣白海豚出沒的新事實,也無從導致原處分「准予開發單位由東鼎公司變更為中油的決定」已不適合繼續存在,故環團提告並無理由,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