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6/29起開放外籍港、澳人士申請入境 登機前須出示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6月29日起,放寬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入境。(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趨緩,逐步開放外籍人士入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6月29日起,放寬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入境。
放寬對象包括:
一、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均得提出申請。
二、港澳人士: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的國人配偶、子女及商務經貿交流(含工作居留、投資居留及創新創業居留等),均得提出申請。
指揮中心指出,為確保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開放外籍及港澳人士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的風險,對於獲准入境台灣的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要求應在航空公司報到前,主動出示「表訂登機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英文版)」,並配合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及必要檢疫措施。
至於外交公務、移工及境外生,已由外交部、勞動部或教育部專案管理,指揮中心表示,防疫風險可控;另緊急協處或隨船入境船員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有困難,得免檢附武漢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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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趨緩,逐步開放外籍人士入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6月29日起,放寬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入境。(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