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確診夫妻返台被爆沒穿防護衣 指揮中心證實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孟加拉確診武漢肺炎夫妻返台案。(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國內新增2例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病例,為一對從孟加拉回台的夫妻,2人在當地已確診,並經治療檢驗呈陰性出院,返台再次採檢又復陽,其中,太太並未符合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條件,但回台聲稱有穿防護衣、戴口罩,只是今日遭爆料其實並無穿防護衣,指揮中心也證實此事,若有疫調不實,最高可罰30萬。
莊人祥:疫調不實最高可罰30萬元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目前有看到兩人在孟加拉檢測陰性的報告,但有一些民眾爆料,昨天從孟加拉回來確診的個案,在桃機發現沒有穿防護衣,經調錄影帶、照片,確實看到只有戴口罩、卻沒有穿防護衣,昨天向大家說明有戴口罩、穿防護衣,主要是疫調人員針對民眾所做調查,為何會做不實記載,這部分要再釐清是哪裡出問題。
莊人祥提到,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因此若確診者未配合誠實疫調,違法相關規定,可處6萬至30萬罰鍰。
莊人祥說明,目前對於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條件主要包含發病日到登機日已達到2個月且症狀緩解,或是2次呼吸道檢體呈現陰性,只要符合兩者之一就可以搭機返台,但會建議可事先告知航空公司,以讓航空公司做好因應的措施。
莊人祥指出,以此案來說,雖然未符合返台條件,但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要再看是否有傳染給他人、以及是否全程戴口罩,再確認是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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