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淺山設光電場?議員批農地種電爭議多 苗縣府:慎重審查
苗縣議員陳品安質疑農地種地爭議多,恐影響苗栗縣的農業發展。(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陳品安今天總質詢質疑,政府開放農地種電,卻反映出政府整體農業與農地政策不一致、甚至衝突的問題,長期以來恐影響整體農業發展,農民權益受損,她要求苗栗縣政府在種種爭議未釐清之前,應暫停受理新案。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強調會慎重審查。
陳品安指出,苗栗縣通霄鎮有一處淺山農牧用地,預計開發30公頃的光電園區計畫,引發保育人士擔心對當地生態及野生動物保育造成負面影響。
陳品安說,苗栗縣正在審核中的太陽光電申請案,就已經超過百件,未來將有更多類似的開發案爭取在苗栗設置。其實,不只是苗栗或通霄,全台灣都有大量「農地種電」的情形,這是中央為了鼓勵綠能發展,決定開放農地設置光電場的政策,而且面積小於二公頃的申請案,也直接由地方政府審核。
陳品安說,她認同「鼓勵綠能發展」是國家的大方向,但「農地種電」反映出的是政府整體農業與農地政策不一致、甚至衝突的問題。苗栗縣為典型的農業大縣,農業處著力於發展特色農業的同時,中央政府又大力推動農地種電,由於大部分農民朋友的經濟條件相對弱勢,一旦發現辛苦耕種的收入,遠遠不及將土地出租給光電業者,或者因年邁無力務農,生計已出現急迫問題,讓太陽光電進駐自家農地的意願當然相當高。
陳品安指出,陸續有許多農民發現「農地種電」其實問題重重,例如將土地出租給光電業者後,才發現租金所得將被課徵綜合所得稅,或者因農地非農用而被課徵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甚至喪失農保資格,嚴重影響農民權益,她建議在種種爭議未釐清之前,應暫停受理新案,已送件者,則應嚴格審查。
黃智群說,苗縣農地種電目前受理申請132件,核准16件,目前現有法規外,有環保團體關心環境及社會面向,將建請中央訂定全國性統一規範之法則,讓縣市政府有所適從,目前會依現有審查機制,請農業處提供生態保育面向的意見,慎重審查。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強調,苗縣府對農地種電申請案會慎重審查。(記者張勳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