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巷道灌水泥阻道 法院判地主敗訴要求恢復通行
屏東市建國路332 巷去年地主用水泥封路。(資料照)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建國路332巷地主在道路中央灌水泥禁止車輛通行,影響工業區內十餘家工廠交通運輸受阻,屏東市公所與地主進行訴訟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地主敗訴,認定該巷道為現有巷道,因此地主只好自行拆除水泥,恢復道路通行。
屏東市建國路332巷位於千越加油站旁約6米寬的道路,為附近工業區十餘家工廠通行的主要道路,由於是既成道路,土地屬於私人,未完成徵收,去年地主封路不讓大型貨車出入,嚴重影響工業區廠商的運作,屏東市公所進行協調,但地主不同意,還在道路上灌水泥,阻止車輛進出,市公所與地主因此鬧上法院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判決地主敗訴,認定建國路332巷早在20年前就有道路通行,為現有巷道,地主用水泥等物品封路,違反道交處罰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機關可以依法處分。
屏東市公所在接獲法院判決書後即行文地主要求拆除,而地主也在判訴後自行拆除水泥,恢復建國路332巷通行。
最高法院判決地主敗訴後,地主自行清除水泥恢復通行。(記者葉永騫攝)
地主原來阻道路的水泥塊等物品推置在路旁。(記者葉永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