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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夯一次性飲料杯使用激增 環團籲政府提更多減量措施

一次性飲料杯長期高居海岸垃圾前幾名。(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一次性飲料杯長期高居海岸垃圾前幾名。(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20/05/11 23:35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台灣民眾愛喝手搖飲,但一次性飲料杯卻造成環境負擔,長期高居海岸垃圾前幾名,環保署已訂有環保杯相關獎勵辦法,但環團今天指出,獎勵措施不足導致民眾自備飲料杯比率低,且外送平台興起飲料杯已呈現大幅提升,呼籲政府應與業者研商增加更多減量措施。

綠色和平指出,2011年環保署統計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每年約15億個,並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實施獎勵方式」,要求受管制對象須提供現金折扣、集點換購、飲料加量等優惠,以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當時環保署預估在獎勵辦法公告後可減量約1成,也就是1年減少約1.5億個。

綠色和平表示,近日實地走訪連鎖便利商店與飲料店,發現自備環保杯的比例約3%至10%,顯示獎勵措施的實際減量成效不彰,且去年荒野保護協會推算台灣在2018年已用掉高達20億個飲料杯,使用量已比過去環保署的統計增加5億個,證實環保署現有管制措施的減量效果是負值。若再加上外送和團購的模式並不適用優惠措施,獎勵辦法形同虛設。

有鑒於此,綠色和平、看守台灣協會、荒野保護協會以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聯合發表聲明,建議環保署可參考先前民調,並且因應市場消費型態,將「店家提供可重複清洗的飲料杯」和「店家以押金方式提供環保杯」納入既有施行辦法中,並且輔導用量大的業者訂出每年減量與重複使用循環杯的比例,才能真正達到逐年減少使用量的目的。

看守台灣協會也提到,環保署除應訂定逐年減量目標外,也應把自備環保杯折價金額提高到每杯五元以上,提高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動機,同時讓環保杯租賃服務能成長茁壯。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陳姿蓉則認為,環保署應更積極媒合各方資源並規劃,讓業者與消費者共同合作、共同承擔環境成本,並輔導新創產業的參與,如容器租賃、清潔與物流,使消費模式轉型以更友善環境、更永續的方式經營。

綠色和平說,為避免吸管限用公告過於倉促讓社會反應不及的狀況再次發生,建議新增辦法可先與貼近民眾生活的連鎖超商等通路合作試行,循序漸進建立新的使用習慣和消費模式,再逐步擴大試辦規模,並且加強業者建立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清洗作業模式,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同時,進而達到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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