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獵捕保育長鬃山羊 新北動保處查獲3人、58組非法獵具
動保處查獲58組獵具及一批半成品獵具。(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接獲民眾通報,有獵人長期在新店山區一處林地違法使用獵具捕捉野生動物,派員前往調查,查獲高姓獵人等3人、58組獵具及一批半成品獵具,已全數由動保處沒入。其中,高姓獵人屬累犯,也曾於3月29日在同地區,與3名友人違法獵捕保育類長鬃山羊。
動保處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有獵人長期在新店山區內設置獸鋏獵捕野生動物,派員前往調查,查獲高姓獵人等嫌,及11組捕獸鋏、47組山豬吊、一批半成品獵具,為查獲最多獵具的一次。高姓獵人則表示,由於上次被查獲後,心生悔意,所以才返回山上將布設的獵具收回。
動保處指出,設置獵具除了會傷害野生動物,也可能傷害到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許可應禁止使用。此外,長鬃山羊屬第3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違法捕捉依同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民眾如發現有違法陳列、獵捕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行為,在自身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可拍攝相關照片、影片或記下車牌,通報2959-6353或就近報警處理。
動保處派員查獲高姓獵人等3人。(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