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黑牌路燈具開放性且供公眾使用 鄭文燦:可就地合法
桃園市長鄭文燦說,封閉型社區路燈,只要具有半開放性或管委會出具同意書,就可由市府納入養護。(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有很多大型社區,當初建商在社區內設置很多路燈,社區管委會接手後礙於經費無法維修,影響社區安全,市議員林昭賢今天在議會質詢時,就呼籲市府全面接管封閉型社區路燈,鄭文燦則允諾,黑牌路燈只要具有開放性而且是公眾使用,將儘量遷就現實「就地合法」。
鄭文燦說,封閉型社區路燈,只要具有半開放性或管委會出具同意書,就可由市府納入養護;因為在3年前市府就同意將同樣性質的社區道路納管,當時路燈大部分由各區公所養護,如今市府工務局全面接管路燈業務,封閉型社區路燈會依照社區道路方式處理。
鄭文燦指出,今年中,市府將完成全市路燈更新,屆時黑牌路燈也會儘量遷就現實「就地合法化」,只要依照社區具有開放性,且提供公眾使用原則,將會研究如何納管。
林昭賢表示,在桃園市升格前由鄉鎮市公所負責養護的社區內路燈,去年由市府接管後成為三不管地帶,也出現很多問題,尤其是地處較偏遠社區,由於無力維護路燈造成夜間照明不足,很容易發生交通危險及宵小橫行。
市府養工處表示,封閉型社區只要同意早上6點到晚上10點開放社區道路給外車通行,包含道路及路燈都可由市府養護。
市府表示封閉型社區路燈,只要認定具有開放性而且是供公眾使用,將研究如何納管並由市府養護。(記者謝武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