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不滿NCC收回2頻道提告 北高行更審判敗
中廣不滿NCC收回兩頻道又不得請求補償,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更一審仍判中廣敗訴。(資料照)
首次上稿17:11
更新時間19:01(新增中廣回應)
〔記者溫于德、李依純/台北報導〕中國廣播公司不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收回「寶島網」與「音樂網」2頻道,又不得請求補償,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判中廣敗訴,可上訴。對此中廣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暫時無法回應。
北高行原審撤銷原處分,命NCC重做處分,不可剝奪中廣求償的權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撤銷理由不夠充分,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北高行稍早發新聞稿指出,NCC作成原處分後,已於2016年12月5日發函廢止中廣使用頻率,並將頻率配給原民會及客委會使用,原民會及客委會據此建置完成客家台與原民台後,開台播音及製播節目。
且原民會及客委會獲配頻率後,若無消極事由,中廣並無任意收回2頻率權限,否則可能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原處分因NCC執行附款,已無回復原狀的可能,故提起課予義務訴訟,無法達成中廣獲得無附款許可換照處分的目的,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此外,中廣應提起確認原處分違法訴訟,而NCC作成原處分時,並未基於顯然錯誤的基礎事實,原處分附加條款同時未違反實質平等原則,且「遏制匪播」政策終止後,原核配目的不存在,NCC可收回頻率,並未侵害中廣信賴利益。
合議庭故認定,NCC針對中廣作成附加條款的原處分,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判中廣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