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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還4度趴趴走 桃園開出首張百萬罰單

市府衛生局今天針對一名自中港澳地區入境的男子,未依法配合居家檢疫措施,屢次外出趴趴走,四度遭警察單位查獲,市府除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外,並將他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記者陳恩惠翻攝)(記者陳恩惠攝)

市府衛生局今天針對一名自中港澳地區入境的男子,未依法配合居家檢疫措施,屢次外出趴趴走,四度遭警察單位查獲,市府除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外,並將他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記者陳恩惠翻攝)(記者陳恩惠攝)

2020/03/12 17:28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新制上路,新竹縣男子林東京違反居家檢疫,遭縣府開出全國首張百萬罰單後,市府衛生局今天針對一名自中港澳地區入境的男子,未依法配合居家檢疫措施,屢次外出趴趴走,4度遭警察單位查獲,市府除依法重罰一百萬元罰鍰外,並將他強制安置於集中檢疫處所,這不僅是全國第3張百萬罰單,也是桃園市的第一張,以示市府防疫決心。

衛生局表示,這名違反居家檢疫的男子,是區公所通報居家檢疫失聯對象,由警政單位協尋查獲擅離檢疫地點並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仍持續擅離居家檢疫處所,經警察局蒐證屬實並移案衛生局,核定男子的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的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並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

衛生局再次重申,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所為的隔離措施及同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的檢疫措施者,均可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勿擅離指定隔離及檢疫處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從重從嚴處辦,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有相關防疫問題,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衛生局24小時防疫專線:0800-033-3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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