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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鼠一號」發射失敗 台東縣府立刻補一槍

「飛鼠一號」火箭發射不成功,台東縣政府立刻補一槍,將依據現行違反土地管制相關規定,予以續處,並要求晉陞公司限期改善。(記者陳賢義攝)

「飛鼠一號」火箭發射不成功,台東縣政府立刻補一槍,將依據現行違反土地管制相關規定,予以續處,並要求晉陞公司限期改善。(記者陳賢義攝)

2020/02/13 18:48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晉陞太空科技公司打造的火箭「飛鼠一號」今晨在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試射,但因天候關係以失敗告終,台東縣政府立刻補上一槍,強調火箭發射基地土地尚未合法,將依據現行違反土地管制相關規定,予以續處,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台東縣政府表示,關於「火箭」或「太空發射載具」相關興辦事業計畫審議、航空載具安全性、海(空)域許可等皆為中央各部會管理,在中央未有法令訂頒或修正前,將依據現行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續處。任何土地開發利用行為,皆需依現行土地管制規定,事前提出開發計畫。

縣府說,晉陞未經申請,即在私人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上自行整地興建火箭發射基地,縣府自2019年起,已裁處40萬元罰款,並要求自行拆除基地,將土地恢復原狀或提出申請改善,辦理土地變更,依據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違反管制使用土地,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縣府說,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的措施,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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