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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2年!基隆市近48公頃未徵收公設地將歸還民眾

基隆市政府正進行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圖為正進行「希望之丘」豎梯工程的舊二分局,預計可從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記者林欣漢攝)

基隆市政府正進行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圖為正進行「希望之丘」豎梯工程的舊二分局,預計可從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記者林欣漢攝)

2020/02/12 12:39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基隆市有許多都市計畫編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政府長期未徵收利用,不但浪費土地資源,也引發民怨,監察院提出糾正要求各縣市檢討,基隆市政府表示,他們花了近5年時間完成專案通盤檢討,清查出9處、近48公頃可「還地於民」,接下來還要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確定未來是要採取何種方式還地於民,預計還要1到2年時間。

監察院調查發現,許多都市計畫編定的公共設施用地,政府因財務困窘,或是因應地方發展優先順序,長期未能編列經費徵收,造成許多私人地主的土地無法有效利用,引發民怨,而若要全面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所需經費高達7兆元以上,遠遠超過政府負擔,要求縣市把不需用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還地於民」。

基隆市都市發展處副處長陳振乾說,基隆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約714公頃,扣掉公有地,私人土地未徵收面積約268公頃,包括停車場、公園、市場及學校用地等,共有46案,逐案檢討後,預計有9處、近48公頃保留地可解編「還地於民」。

這9處可解編的保留地包括七堵東新街市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暖暖東勢街區公所西側市場約1800平方公尺土地變更為商業區;義二路舊二分局正進行「希望之丘」豎梯工程,也從機關用地變更成為商業區,全案還要提送基隆市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預計一年半到兩年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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