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士論文造假案 中研院將追回186萬、封殺10年
前中研院生物化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陳慶士爆出論文造假。(資料照,圖擷自成功大學網站)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前中研院生化所所長陳慶士,前年遭所任教的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查出論文有造假問題,中研院歷時1年8個月的審議後,今天公布調查結果,中研院指出,將追回相關獎金186萬,且陳10年內不得兼任中研院職務和申請合作相關資源。
中研院聲明指出,陳慶士於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OSU)任職期間,2006年至2014年發表的研究論文,經認定有多起變造數據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並於2018年3月30日公布調查報告,中研院長廖俊智隨後交付生命科學組倫理委員會審議,而陳慶士已於2018年3月請辭中研院職務。
中研院指出,經二級倫理委員會審議確定,陳慶士違反《中研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第5點規定,任職中研院期間發表的22篇論文中有4篇論文涉及數據及影像造假,違反學術倫理規範。
中研院表示,懲處措施為10年內不得申請及合作中研院各類學術活動及研究計畫、不得使用院內學術行政資源、不得兼任本院各項職務;過去陳任職中研院期間,從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學術績效不得評為第二級以上,並將追回這段期間的相關獎金共186萬元。
調查小組調查陳慶士於中研院任職期間掛名發表的論文,總計22篇,並擔任其中16篇的主要通訊作者。中研院指出,此案歷經1年8個月調查,審議結果確定,陳慶士於中研院任職期間所發表的22篇論文,共4篇論文涉及數據及影像造假,其中1篇應撤稿,另3篇應進行勘誤。
中研院表示,陳的論文直接涉及數據及影像造假,調查發現其中一篇文章第一作者,陳慶士研究室的人員也涉入,此部分會另案處理,將調查結果函送第一作者目前所屬單位,陳慶士也須負通訊作者監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