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百貨、購物中心禁用一次性餐具 今早先衝101稽查
環保局人員稽查101商家。(記者蔡思培攝)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109年起在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實施禁用一次性餐具,北市共有55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用須禁止提供內用者一次性餐具,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環保局自今天開始全面稽查,早上已在台北101地下一樓7處商家進行檢查,都符合規定。
環保局自今日起開始全面稽查,落實源頭減廢。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表示,台北市105年開始在市政大樓推廣禁用一次性餐具,目前408個市府機關、學校都全面實施,現在要由內而外、由公而私。目前北市共有55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用須禁用一次性餐具,環保局人員今天開始稽查,會在3天內全部查完。如過業者違規提供一次性餐具,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於去年8月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並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實施日期,報中央核准後發布實施。台北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禁用,預計每年可減少2000萬個免洗餐具。
環保局指出,為落實環保及兼顧食安,衛生局也會不定期針對餐具清潔衛生進行稽查,提升食安品質。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規定,不定期查察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民眾可以放心使用。
業者出示餐具檢驗報告。(記者蔡思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