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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租了! 頭份尚順商圈旁公有停車場16日起「淨空」

頭份市公11公有停車場土地租約到今年底,公所公告車主16日起不要再停車。(記者彭健禮攝)

頭份市公11公有停車場土地租約到今年底,公所公告車主16日起不要再停車。(記者彭健禮攝)

2019/12/14 17:1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尚順商圈旁的公11公有停車場,因招標不順,長期未收停車費,又衍生車位遭霸佔亂象;公所考量每年需支付370萬元土地租金,是筆不小負擔,基於考量使用者付費,不再續租,公告土地於明年1月1日歸還地主,並請車主於16日前移置,否則將強制拖吊保管。

頭份市公11公有停車場,位於尚順商圈旁,占地2200餘坪,可容納236格小型車、5格身障專用停車位,為公所早年方便民眾在中央路、尚順商圈消費時方便停車而承租,每年租金370萬元。

多年來,公所持續辦理公11公有停車場招標委外營運,但廠商興趣缺缺,屢屢流標,使得停車場長期不收費,雖便利了消費民眾,卻也衍生車位遭霸佔、甚出現被未懸掛車牌車輛占用的亂象,讓公所傷腦筋。

由於頭份市已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措施,公所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及撙節支出,決定公11公有停車場的土地租約到今年底後,不再續租。

公所已在公11公有停車場張貼公告,表示土地將於明年1月1日歸還土地所有權人,並為利歸還點交作業,公所也請車主於16日起,勿再停放車輛,違者將逕行移置,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者須由車主負擔。

市公所表示,經盤點目前市內停車空間足夠,且尚順購物中心也附設有停車場,一旁中央路也劃設收費停車格,請民眾善用。

頭份市公11公有停車場土地租約到今年底,公所公告車主16日起不要再停車。(記者彭健禮攝)

頭份市公11公有停車場土地租約到今年底,公所公告車主16日起不要再停車。(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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