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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縣府廢樂樂養雞場登記證 鄉長:始終堅持廢照立場

    枋寮鄉長陳亞麟(黃背心者)今天率隊前往樂樂等5間養雞場現勘。(擷自陳亞麟臉書)

    枋寮鄉長陳亞麟(黃背心者)今天率隊前往樂樂等5間養雞場現勘。(擷自陳亞麟臉書)

    2019/12/12 08:28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因違反畜牧法,屏東縣政府已依畜牧法裁罰3次仍未改善,屏縣府發文廢止登記及註銷樂樂等5間養雞場的畜牧場登記證,枋寮鄉長陳亞麟表示,整起事件堅持廢照立場終於出現曙光。

    該5間養雞場長期飄臭,引發居民抗議,還成選舉攻防,鄉長陳亞麟當選後於今年5月就函請縣政府應依法認定該5場擅自變更即違法,並數度重申應廢止相關證照的立場,不過縣政府仍要求鄉公所初審,經過一連串程序,昨天縣政府發函註銷該5間養雞場登記證。

    陳亞麟表示,上任後成立專案審視相關文件,發現該5間養雞場設立有瑕疵,雖然中央的農委會曾解釋縣政府可以直接處置,但縣府行政指導由鄉公所初審,鄉公所配合,於今年7月22日將初審結果函送縣府,縣府並在開罰3次仍未改善後註銷登記證,可說是讓整個案件終於見到曙光。

    陳亞麟說,體會枋寮鄉親深受樂樂等5間養雞場臭味困擾,目前尚未接獲縣政府有關其廢照的公文,待接獲公文後,研究如何與縣政府磋商接下來的程序。

    陳亞麟強調,上任就已著手處理,過程難免有些人會質疑鄉公所進度,但鄉公所必須依法行政,扛著阻力、壓力邁出還給枋寮鄉親一個乾淨、清新的空氣與生活環境的第一步,在就職1年的前夕出現曙光,感謝鄉公所全體上下面對、解決本案的努力,堅持用心共同守護枋寮。

    樂樂養雞場今天遭縣政府註銷登記證。(記者陳彥廷攝)

    樂樂養雞場今天遭縣政府註銷登記證。(記者陳彥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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