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挨罰300萬 經長批:誤繕開罰於法不合 誰敢投資
台中市府認定中火超量,經濟部長沈榮津,因誤繕提高標準,再對台電開罰是於法不合。(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中部7縣市聯合抗空汙,將台中火力電廠列為頭號戰犯,台中市政府今(3日)稱中火已經超標1104萬噸而開罰300萬元,限期10天改善。經濟部長沈榮津回應,台中市以「誤繕公文」來提高台電減煤標準「於法不合」,也不會有人敢投資。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中火今年度的生煤許可量到明年1月25日是1104萬噸,中火到今年11月27日已燃煤達到1108萬噸,提早超標,市府依法開罰新台幣300萬元的罰緩,並要求中火10天內改善。
沈榮津表示,台中市是日前才說公文誤繕,藉此提高台電減煤標準,這樣於法不合,對於台中市府祭出處分,沈榮津說明,台電不排除會提出行政救濟;中火先前核發的許可證中清楚記載,2019年的「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公噸」,但台中市在11月20日才發文稱公文「誤繕」,應該是今年就要減,明年1月26日要達標。
因中火的10部機組正面臨操作許可證換照審查期,並由台中市府審查,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不排除對中火按次處罰,可能撤銷1至2張操作許可證;以兩機組裝置容量估算,會影響備轉容量率約3到4%,沈榮津回應,電力影響不是幾%的問題,不應該因為誤繕,就對台電採取處分。
沈榮津語氣激動表示,「如果誤繕公文就可以(開罰),人民與各機關怎麼做事、誰敢相信政府、誰敢投資!」這是很嚴肅議題。
此外,7縣市的聯合聲明也表示,中火規劃2部燃氣機組商轉之前,現有的4部燃煤機組應「直接除役」。但沈榮津回應,機組有耐用年限,提早除役也不符合審計部程序,沈榮津也強調,根據台電規劃,4部燃煤是「備而不用」,也有相關條件才能啟動,他呼籲地方縣市政府「不要意氣用事」,整體供電系統要穩定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