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今公告 放寬為車齡7年以上可申請
2019/11/29 14:09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今日公告「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修正規定」,將分兩梯次讓計程車駕駛申請15萬元至35萬元的車輛汰舊換新補助。第一梯次即日起至12月30日止,開放計程車車齡7年以上的個人計程車、合作社計程車及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計程車行(靠行)計程車申請;第二梯次是從12月31日至明年1月31日,開放車齡12年以上計程車公司自有車輛申請。
為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政府今年送出大紅包推「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提供5000輛車汰舊換新補助,燃油(含油氣混合車)計程車,汰舊換新每輛車補助15萬元;油電混和計程車每輛補助25萬元;電動計程車每輛補助35萬元。
第一階段於今年6月3日至6月28日推出,車齡12年以上計程車可優先申請汰舊換新補助;第二階段7月11日至7月31日,放寬至10年以上計程車均可優先汰換;兩階段分別有3038輛、1042輛車申請汰舊換新補助。
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年8月與計程車業界見面時,指示今年補助數量將再加碼,交通部研究後也宣布,補助數量從5000輛增至1萬2000輛。根據公路總局統計,目前仍有7920輛補助額度可供計程車駕駛申請;而車齡7年以上計程車,目前共有3萬7668輛車。
公路總局指出,這次補助仍採兩階段撥付補助款,獲補助申請人於3個月內購買全新計程車,可申請補助款70%;申請人於領照後6個月內,須通過教育訓練,且無違反處罰條例遭吊扣或吊銷駕照及註銷車輛牌照、無乘客申訴確定等情形,就可申請第二階段的30%補助款。